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现将2023年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按照我部工作部署,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23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详见附件)。据统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项目314619个次,涉及建设单位244128家次、施工企业275049家次。
(一)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出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8173项次。其中,违法发包行为583项次,占比7.1%;转包行为464项次,占比5.7%;违法分包行为830项次,占比10.2%;资质挂靠行为170项次,占比 2.1%;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6126项次,占比74.9%。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2585家次、施工企业5994家次。其中,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572家次,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他违法行为的2013家次;施工企业存在转包行为的492家次,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848家次,存在挂靠行为的133家次,存在出借资质行为的112家次,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409家次。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资质、限制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201家,吊销资质的企业7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08家,给予通报批评、信用惩戒等处理的企业1930家;责令停止执业21人,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1670人;没收违法所得总额1161.6万元(含个人违法所得20.52万元),罚款总额61141.89万元(含个人罚款3804.08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开展情况。
从查处的违法违规工程项目总数看,四川、江苏、湖北、江西、重庆5省(市)查处项目数量较多,分别查处809项次、802项次、716项次、656项次、591项次(详见图1)。
从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4类违法违规行为看,湖北、河北、四川、江苏、江西5省查处项目数量较多,分别查处305项次、229项次、162项次、141项次、137项次(详见图2)。
从罚款的金额看,海南、湖北、江西、河南、辽宁5省处罚金额数较大,分别罚款 12710.23万元、6116万元、6089.87万元、3852.65万元、3405.86万元(详见图 3)。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我部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市场现场联动,强化日常监管巡查,以政府国有投资工程、保障性住房等在建项目和近年来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为重点,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超资质承揽工程、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严管重罚”,依法严惩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总结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公开曝光、警示约谈、情况通报、经济处罚、限制招投标、吊销资质资格等手段,保持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实现查处一批、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的监督指导,适时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等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一线人员执法水平。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监管责任人,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对监管力量不足、市场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开展重点帮扶,着力推动解决一批要案陈案积案。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数据核实把关,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及时将本行政区内统计数据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要认真做好我部转去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调查的质量和时效性,按时向我部反馈办理结果。
附件:2023年度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6日